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0 11:36:44
(一)实行扩大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等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已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