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0 16:35:39
法律分析。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如殴打、捆绑、拘禁、围攻执行人员,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毁坏财物、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命令停止侵害仍不停止侵害而故意为之等等。或者是对人民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不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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