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0 10:51:21
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必要时应当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请求保护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审查指南 2.3简要说明 细则28.2 简要说明用来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省略视图以及请求保护色彩等情况进行扼要的描述。因此,仅限下述情况可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外观设计产品的前后、左右或者上下相同或对称的情况,注明省略的视图。产品的状态是变化的情况,如折叠伞、活动玩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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