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0 13:53:45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管辖,较疑难复杂的案件由中级人民管辖。行政诉讼一般以基层审理第一审案件。对县级以上、海关或者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最高人民审理全国性的重大复杂行政案件。一、中级人民管辖。二、企业破产案件地域管辖。对于破产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11、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管辖。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管辖。2、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