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7 22:30:41
对于分案申请,应当视为一件新申请收取各种费用。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费用,申请人可以在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缴;期满未补缴或未缴足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一、专利分案申请要求。(一)提出分案申请的,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过原申请公开的范围。(二)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与申请日。在提出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三)对于已提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在原申请的申请号后的括号内填写该分案申请的申请号。(四)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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