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7 17:20:53
法律分析: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三条 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第四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被申请人在提出反请求的同时,应当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仲裁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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