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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7 16:28:03
法律分析:是。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在就医、购药时,可通过出示医保码,实现脱卡结算,而免去随身携带实体卡的麻烦。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在就医、购药时,可通过出示医保码,实现脱卡结算,而免去随身携带实体卡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第四十五条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可以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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