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7 20:03:12
法律分析。(一)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二)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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