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20:37:09
北京商住限购条件。1、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将不予批准。2、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3、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并出售给个人的,个人应符合名下在京无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并连续五年缴社保或纳税。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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