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20:4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将定义为,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工作应当坚持总体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构建体系,走中国特色道路。坚持中国党对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领导。领导机构负责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法治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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