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18:43:14
如下:实施细则:企业组织参保职工取得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3500元和4500元。纳入苏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职业(工种)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享受条件。(1)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2)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3)取得证书和申请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且参保信息必须都在该企业。(4)补贴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且每张证书限申报一次。(5)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性补贴,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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