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18:34:33
女职工妊娠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1)开具联系单。女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录入计生信息系统。“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职工,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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