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18:34:31
(一)正常缴费女职工生育补偿待遇的申领(在苏州生育者)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报送材料。(1)本人的《职工医疗保险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证卡(IC卡)。(2)居民身份证。(3)盖好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操作时间:每月11号-月底。业务办理科室:医疗保险科。5.注意事项。(1)需在产后6个月内前来办理。(2)生育津贴结付给单位;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结付给个人。(二)正常缴费女职工异地生育补偿待遇申领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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