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19:37:19
提交材料居民家庭在购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驻京现役军人和现役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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