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7 11:05:06
格式合同是由单方制定、不可协商、内容规格化、使用对象广泛的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通常理解解释,并采用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若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应采用非格式条款。法律分析;由格式条款构成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具备以下特征。1、合同由单方制定,不可协商,一经制定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2、内容规格化,定型化。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