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1 03:11:00
一、动产优先权的概念是怎样的。动产优先权是将债权人取得债务的动产质押时,债权人如果出现债务违约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将债务的动产变现,债权人有优先的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七条 【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优先权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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