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1 09:55:29
一、《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的《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然后是拖欠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附相关的法律条文:《破产法》第三十七条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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