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1 05:17:45
法律分析。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从地域管辖来看,一般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而对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则复议机关所在地同样可以管辖,如果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则原告所在地及被告所在地同样具有管辖权动产案件,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进行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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