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0 07:53:44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正常活动,维律和法制的权威。在客观方面,要有拒绝执行的行为,并且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无论采取暴力还是非暴力方式,只要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可构成本罪。法律分析;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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