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0 04:05:52
(一)《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拟留)。(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留)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拟留)。(三)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原件一份拟留)。(四)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原件一份拟留)。(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一份拟留)。(六)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原件一份拟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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