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0 04:43:36
我国的法律中对于房子的抵押期限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章,但是实践中房产抵押期限都是以主债权有效的期限来决定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房产抵押期限都是没有的。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章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源帆唤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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