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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20 08:42:5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条件;(一)指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二)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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