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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6:35:32
【不服医学会的鉴定结果怎么办】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应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保护证据 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往往起到其他证据不能起到的证明作用,这一点在医疗纠纷诉讼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都是非常重要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患方复印、复制病历的权利和医疗机构应予配合的义务。复制病历最常用的方式是复印,患方可以要求医院在复印件上加盖证明印记。及时复印病历能够很大程度地固定重要的原始诊疗护理记录,避免这些证据被篡改和对此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疑虑。当发现原始病历被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等突出问题时,可以依据已加盖证明印记的复印的病历资料寻求卫生行政部门和机关的帮助并追究医方相应的民事责任。住院病人住院时的诊断证明、结账单、对账单等。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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