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6:58:42
法律分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在幼儿园受伤的,幼儿园通常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除非幼儿园可以通过相关的证据,证明已经尽到了监管职责,证明尽到监管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孩子受伤,应该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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