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6:26:38
法律分析。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在履约义务未执行完毕之前,计入“合同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待合同资产真正达到了“条件”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时,再从“合同资产”过渡到“应收账款”。合同履约成本大体上类似于原准则体系下的“工程施工”和“劳务成本”科目,通常下设“服务成本”(适用于一般服务业,如酒店、运输)、“工程施工”(适用于建筑业)等明细科目,同时按合同进行辅助核算。合同取得成本必须是增量成本,也就是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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