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6:29:16
首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次,缔约过失责任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最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一、民法典如何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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