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7:26:08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会计处理错误,要更正已经计提的折旧;如果属于会计变动,那么不需要调整,已经计提的折旧,在未来期间自行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下列原则处理。(一)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三)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费用之后的价值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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