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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6 12:58:22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了发包人未支付价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催告支付或通过协议折价或拍卖该工程,并优先受偿。法律分析;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规定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在建工程转让承包人如何行使优先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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