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6 14:31:36
仲裁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递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出庭和撤回申请的处理、仲裁庭先行调解、仲裁庭裁决案件的时间限制、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仲裁请求的处理。法律分析;1、递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4、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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