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04:39:19
法人坐牢后是否需还债,视情况而定。向民间借贷机构以公司名义借款,企业终止则无需偿还;以个人名义借款,无论是否坐牢,债务不可豁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可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以取回质物、留置物,但质物或留置物价值低于债权额时,以当时市场价为限。法律分析;法人坐牢之后是否需要继续还债,由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法人是向民间借贷组织以公司名义向债权人借的钱。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企业不存在了,那就不用还借款了。如果以个人名义借的,那么无论是否坐牢,债务都不能被豁免。法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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