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7 10:54:01
被害人的权利:包括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控告侵犯诉讼权利或侮辱行为、申请回避调查人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复议、向投诉、核对询问笔录、补充或改正笔录、自行书写陈述、了解鉴定结论并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法律分析;被害人的权利。(1)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侦查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回避。(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6)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提出。(7)被害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