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5 21:59:25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种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按照建设合同的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后,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工程款,经承包人催告后仍未给付的,承包人依法享有的可以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承包人优先受偿权适用条件包括。1、主体方面。一般限定于工程造价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之间,不包括提供技术服务的工程监理单位和属于买卖合同关系的材料、设备供应商。2、客体方面。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包括承包人完成的、参与完成的或约定完成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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