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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5 22:00:39
医院鉴定伤情的程序如下:1、医院接受委托并受理。2、初次检验。找法网提醒,初次检测必须带初次门诊病历、住院病史、影像学资料及其他医学资料。3、对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对案件疑难复杂的,需要会诊的,鉴定机构应在会诊后及时完成。4、制作鉴定文书。鉴定书由办案单位的经办人领取,同时办理鉴定资料移交手续。鉴定结论由办案单位依法告知相关当事人。医院鉴定伤情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鉴定时机(即治疗终结后)一般可在受伤后3个月进行,损伤严重者可根据伤情延长时间。2、法医根据工作需要需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伤者要配合各项检查。无理由不配合者,将影响鉴定进行。法律依据。《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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