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6 01:12:18
法律分析:附加刑可以适用。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