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6 01:25:23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事故双方当事人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双方同意调解结果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制度调解书。一、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1、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2、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3、交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告知各方当事利、义务。(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和理由。(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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