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5 21:25:01
夫妻共同债务的主旨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签署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有关。法律分析;要偿还借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拓展延伸;离婚时夫妻欠债,谁来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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