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6 17:19:12
免税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取得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规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由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与航空旅客运输服务不属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范围,不享受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其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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