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6 17:21:05
公司分立基本程序如下:1.对新设企业预先申请名称核准。2.公司分立需准备资料。(1)召开公司股东会通过公司分立的决议或决定。分立决议或决定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司的名称,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2)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分立公告应当包括:分立各方的名称,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3)分立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6)因分立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或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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