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6 16:02:18
房屋产权单位是指单位(或机构)产权所有人。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前,住宅都是由单位建好分给职工作为福利。没有商品房,那么房产的产权都是单位(机构)而非个人,分配给职工使用的房屋一般会由产权单位(或房管所)发一个使用权证(即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属于使用权性质,有的职工由于工作变动等有换房的需要,则换房双方需要经过产权单位同意。这个称谓基本就是这么来的。产权单位不等于建设单位,但有的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算建设单位。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对房屋征税,我国自古有之。周期的廛布,唐朝的间架税,清朝初期的市廛输钞、计檩输钞,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房捐等,都是对房屋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同年6月,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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