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6 15:24:09
法律分析: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约束如下:1、挪用公司资金。2、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存入公司资金。3、未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向他人借款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违反公司章程或者与公司签订合同或者交易。5、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在公司相同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自己所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其他违反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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