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6 15:28:56
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权而无需行政相对人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也称主动行政行为和积极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不待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主动为之的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很多,包括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一、由于行政行为无效的成因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宣布或国家权力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一)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二)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三)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四)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五)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二、行政处罚是如何判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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