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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9 03:17:00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根据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在期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则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在期满时支付。根据第七百二十二条,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承租人逾期未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分析;承租人欠房租,出租人应当催告并给出合理的支付房租期限。期限届满承租人不支付房租,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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