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9 04:03:0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内个人债务包括以下情况:一是婚前个人债务;二是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三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为与其无抚养义务的亲朋提供资助所产生的债务;四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独从事经营活动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除外。法律分析;下列债务可以界定为婚内个人债务。1、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