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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23:40:02
村委会不能证明村民夫妻关系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因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应该符合以上形式要件,不仅要盖单位印章,同时还要求单位负责人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所以,村委会不能证明村民夫妻关系情况。村委会出示的证据算是证据的哪种类型。村委会就证据种类而言,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从严格意义上不符合证据的形式特征。既归纳不到书证类,也归纳不到证人证言类,不是法定的证据形式。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对于其效力,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实务中,对于村委会出具的系反映其职责范围内客观情况的证明,可以认定公文并予以采信。2、调解民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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