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9 00:39:23
1、生活护理费:工伤治疗结束后,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护理等级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1)完全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2)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3)部分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4至6个月本人工资(每低一级减少2个月工资)。三、伤残津贴: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1)一级至四级残疾:月薪90%至75%(每低一级减少5%)。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以残疾津贴为基础缴纳医疗保险费。符合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停止发放,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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