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9 00:14:36
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有面积约定,应按约定处理;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误差在3%以内,按约定价格结算,买方不能解除合同;误差超出3%,买方可解除合同并退款。法律分析;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包括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则不予支持;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则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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