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22:04:01
法律分析。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即有效。此外,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