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9 04:39:39
法律分析:分户证明所需材料。原户主申请。村委会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乡镇以上土管、建设(房地产)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或者房屋分割协议和乡镇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相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派出所民警调查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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