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4:05:41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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