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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8 14:03:10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分总则、征收缴库、使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30条,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财政部印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1995〕5号)及其他与本办法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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